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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政策
  • 江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提到,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住房公积金。凡在徐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,可以自个人账户设立之日起一次或多次自愿补缴住房公积金。补缴金额与已缴存金额之和不超过规定上限,可一并纳入贷款额度
    实时讯息 2025-05-26 23:0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