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物流单丢失时,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:
如果是收件人单号丢失,直接联系发件人获取物流单号。
如果是发件人丢失了物流单号,联系收件快递员询问单号。
提供丢失的物流单号,询问快递状态和赔偿事宜。
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回应或答复不满意,可以拨打12305邮政管理局投诉电话进行维权。
保存与卖家和快递公司的所有交流记录,包括电话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邮件往来等。
如果快递公司不配合处理,可以寻求消费者保护协会的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,如果未保价的邮件丢失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。
如果保价了,则按照保价金额赔偿。
请保持冷静,按照上述步骤操作,以维护您的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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